筆試公告 公告內容: 一、專科醫師甄審分筆試及口試二部分,筆試及口試均及格者為合格。筆試不及格者,不得參加口試。筆試以六十分為及格,筆試及格成績得保留二年。 二、筆試以選擇題為主,以中文命題(專有名詞部分得用英文),時間為兩小時。其內容包括各科及預防牙醫學有關之各科基礎及臨床學科 三、筆試甄審範圍包括:當代家庭牙醫學與各科參考書目(如附件所示) 。 四、當代家庭牙醫學出題佔40%以上與各科參考書目搭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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